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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桦很绅士,在我给出了「时间点」之後,她今晚尝试跨越我们之间界线的所有信号,在那一声应承後,悄然收回她秤盘里突然加码的砝码,让我们今夜倾倒一边的天秤,再次归零。 形容nV孩子绅士是不是有点奇怪? 兴许是因为宋桦那双总能控制好分寸,令人看不透真实情绪的眼眸及城府,让她少了世俗印象中的柔X特质,多了些让人讨厌谈不上,说喜欢也不至於,却能用巾帼之姿的视角去做欣赏的风采,让任何形式的冠名,在她身上贴切地合理化。 帮我贴完药布後,宋桦马上折回厨房拿了一壶盛满温水的保温瓶,还有一个冲洗过的马克杯,两两放在靠近她床头的矮柜上。离手时,宋桦再顺道按下摆在一旁的灯按钮,说:「我把灯调到最暗了,你现在脚伤着,怕你路线不熟悉,晚上要用洗手间不方便。」 见我点头後,宋桦转身走向房门口,她的手搭在房间电灯的开关上,关门前,她对我笑了一笑:「话先说在前头,有事打电话给我,别折腾自己的脚,好吗?」 「等一下,你要睡哪?」没应宋桦的话,我直接问了我今晚最在意的部分。 「客厅的沙发。」 我对宋桦的回答并不感到意外,除了她的口气太过理所当然外,也是因为宋桦给人的感觉就不像是会跟朋友睡在同一张床上的类型。 只是,宋桦一个一米七多的人,挤在那个看起来跟她身高差不多的沙发上,我怎麽想怎麽不对,何况她今天才是最累的那个人。 据我与许R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