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15您参加过阅兵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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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握从胡笛那里打听到胡笠在家的时间,打扮得清纯俏丽的去了。而握路上还说,这种衣服她高中就不穿了。 胡笛把人带进来自己就溜了。他是怕挨揍,而握是觉得他碍事,万一胡笠误会自己是他弟的nV朋友就不好了。 至于为什么选在家里,她的理由也很充分。对于胡笠这种身份特殊的人来说,警惕X会很强,但再强,在家里总会放松一点。再由于他职业自带的高度奉献JiNg神,帮忙把一个丢了手机又崴了脚,朋友接回家又跑了的nV大学生送回家,不是很自然而然的事情吗?她再请他帮忙涂个红花油,给他倒杯水,聊聊兴趣Ai好,交换个联系方式,也是应有之义。 姚而握丝毫不顾脚踝的红肿,翘着脚支在茶几上,想得美滋滋的。突然,她听到楼梯上有了动静,连忙装出一副弱小可怜又无助的样子,嘴中“嘶嘶”x1气。 等眼中蓄出一层泪花,便朝来人望去,先惊后怒。 天杀的胡笛!在家的不是他哥是他老子!!! 但戏到这里,而握也只能接着往下演,“叔叔好,我是胡笛的朋友。我把脚崴了,手机又丢了,他刚刚出门了,让我在这里等他送我回家。” “你是而握吗?”一道迟疑的声音响起。 !!!姚而握这下真惊了,胡笠的爸爸怎么会认得她?她这么有名的吗? “您认识我?”而握眨巴眨巴眼睛,把那点泪花眨g净,看着眼前的军装大叔。 看上去,胡笛应该是像mama,他爸y气多了,就是军人应该有的样子。 但你叫她描述军人应该什么样子,她又说不出来,只觉得就是胡笛爸爸这个样子。挺拔刚毅。 她越看越觉得胡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