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保护了谁?谁保护了法律?
的话,又有多少人仍然勇於去Si呢?就不说现代人肯定b以前的人怕Si,就那个时候的,要是知道会Si的话,又有多少人会去Si? 无论是平民或是军官…我相信,没有人会是预期自己要Si的。 双方都Si人…就为了一件根本不可能的事情。 民主自由?几乎就是梦幻泡影~ 身为人,却不知道人是自私的? 更好笑的是—这次对对错错,是飞满天~我是不禁笑了﹗ 首先,「是非对错」在大自然之中是不存在的,要有「是非对错」得有一定律,人的社会里就是法律。 那些说自己没错的、说警察不应该暴力相向的…我是该怎样形容你们的智商呢? 看新闻看到,警察误中副车,都打中记者了…但好似他们连自己伙计都误中了…那、还能说什麽呢~? 而且先不说这算不算暴动、SaO乱什麽的…充满攻击X的行为、都打到面前了,不以暴易暴又如何消停?还是说这都不算犯了香港法例?还是说就因为出发点是合法的,就可以犯法了?要是如此,那警察岂不是可以随意杀人﹗ 最好笑的是,有人说那些上街游行示威的、特别是负责冲锋陷阵,丢丢石头推推铁马、总之就是手里拿着一堆玩具的年青人,说他们无知、说他们受人煽动;当然,他们自会反驳说他们并非无知,也没受他人煽动。 自愿出来,是应该的了…至於煽动不煽动的,得看他们从哪里收到什麽样的讯息又如何理解,讯息来自何人何处又是什麽目的发出的;反正最易煽动的,肯定是最易冲动的。 再说是否无知嘛…得看怎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