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喜欢
界碑。” 裴素棉点点头,她很赞成明灿的做法,如果能够赶在裴竹逸的伏兵之前到达三十里界碑,无疑是最好的,就算不能,也要甩掉裴竹逸的追兵。 跑了一个时辰之后,两人找了个地方换马休息,明灿把两匹马蹄子上的稻草拆了下来,又检查了马掌,裴素棉在旁边看他手法很是娴熟,应该是常年做惯了的。 “马蹄子上包稻草能够消除蹄印和声音,这个方法太厉害了。”裴素棉从来没有接触过马,虽然喜欢但是也不敢靠前,明明他们有两匹马了,可惜因为她不会骑马,只能两人共骑。 “行军打仗时都用棉布包裹,天冷的时候还要再放上一层棉花,如果过沼泽地,就在马蹄上固定一块圆形木板,马就不会陷进沼泽里。”明灿一边g活,一边跟裴素棉闲聊。 裴素棉双手托腮,坐在一块石头上,笑眯眯地,认真听明灿讲那些趣事。这个少年真好,她好喜欢。 明灿偶尔回头看一眼裴素棉,少nV虽然穿着一身粗布男装,脸sE因为连日的奔波有些苍白无血sE,但是一双眼睛带着笑意,天上星星的碎光在里面闪啊闪,闪的他挪不开眼睛,闪的他止不住嘴角上翘,压也压不住,真好,他即将过门的媳妇儿怎么这么好看,看不够的好看。 休整完,两人翻身上马,继续往前赶路,每隔一个时辰换马休息,一天没有停歇地往前赶,终于在日落时赶到了溪石官道。 两人两马都累得够呛,也幸亏从村里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