钱翎(1-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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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这是我人生中第二次来酒吧。没错,我们初次见面的那个酒吧。恋人分手后总要来酒吧,借酒消愁,或者猎艳疗伤,像某种原则或默契。我不知道为什么。就像我不知道为什么别人都觉得我孤僻又古怪,只有你说我可爱。 不过今天我也想试试“正常人”的习惯。 难说幸运或不幸,我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走入人群,结果赶上万圣节趴。 我花了50块入场,坐在吧台角落的高脚凳,要了一杯西瓜汁。许多人化着夸张的妆容,在灯光下晃动像鬼影幢幢。 酒保戴着《千与千寻》无脸男的面具,只露出两只眼睛,眼珠黑沉沉的,盛着男男女女衣香鬓影。 我记得你也会调酒,但我从来没喝过。 因为我有严重的酒精过敏——这还要多亏你告诉我。 那天我被拉到这儿参加班里的毕业聚会。我的大学生活无趣又沉闷,和班里同学都不太熟,他们叫我来大概只因为班主任要求。我不是个好奇的人,当时不知怎地,脑袋一热就答应了。我是无神论者,但经验证明,人会经历某些被命运规定好的事情。 那天选得不好,不止我们一个班在这个酒吧玩。不算大的空间里摩肩接踵,我几乎喘不过气。 我有点害怕,又十分不屑,晕晕乎乎的,人一多我就容易晕。 我厌恶密密麻麻的蜂群蚁群羊群,以及人群。它们很相似不是吗?同样地死板、盲目、愚蠢。 这样的群体也总是容易衬托出某个突出的个体。 在你注意我之前我就看到了你,白衬衫黑西裤,好像从面试现场过来。很高,鹤立鸡群的样子。我早就知